第2种观点: 面对装修污染的损害,业主知道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何在主张权利的时候组织证据,以及平时要如何搜集保护证据材料,这都是我们所不熟悉的。众所周知,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不管业主在现实中受到了什么样的损害,在法庭上必须得提出证据来证明这种损害,如果没有可信的证据,那么就难以让他人相信,自然更无法得到法庭的支持。因此,举证就意味着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保障。(1)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书面合同的效力不仅仅是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合同关系以及合同的内容。一旦发生争议,在诉讼或仲裁中我们可依据书面的合同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而是仅仅口头约定内容,当然也构成合同关系,即所谓的口头合同。但是口头合同因为内容难以举证,所以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所以说签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业主必须通过装修合同认清自己的权利,不要把属于自己的权利白白放弃了,这样如果发生纠纷可能解决起来非常困难,达不到自己的预期效果。(2)主张违约责任,如何保留证据。合同的内容是装修的核心,是业主向装修公司主张权利的基础。一旦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的约定,我们在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违约的时候,还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首先,合同就是基本依据。合同包括装修合同、双方的补充协议、工程预算书、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其次,业主要证明对方违约的内容。比如使用的建材与合同约定的不同、施工的工期拖延、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等。对这些有的需要现场的照片,有的则需要文字材料来证明。如果要证明装修污染,我们可能还需要请相关质量检验部门对现场进行检测,出具相应的质检报告。同时还要保护好装修现场以便于在诉讼阶段法院调查取证和进行委托鉴定。(3)主张侵权责任,如何保留证据。对于装修污染来说,如果对居住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较大伤害,消费者会向装修方要求损害赔偿。此时业主是以对方侵权为由主张权利,要求得到的赔偿可以包括物质上的与精神上的赔偿。以侵权为由要求赔偿与以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是不同的。首先,就装修污染来说,业主需要证明装修公司存在侵权行为。也就是说,业主需要证明装修公司使用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并因此造成了侵害人体的污染。最直接的证据是该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或者环境检测部门对居室进行环境检测报告;其次,还需要证明业主自身确实受到了损害以及损害的实际数额;最后,业主需要证明在对方的侵权行为与业主的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业主受到的损害确是因为对方的侵权引起的。业主可以通过医疗诊断来证明其受到的身体上的伤害,而相关的医疗凭证、发票则可以用来证明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另外,因为装修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使得整个装修工程无法再继续使用,所以业主为装修支出的全部费用也成了实际损失,这些需要在装修过程中取得的付款收据、购买材料的收据来证明损失的数额。由此可见,维护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勇气与精力,还需要平时对证据的收集与保护。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维权才能取得最好的结果。
第3种观点: 四川装修纠纷怎么样状告对方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种观点: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装修纠纷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举证: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当事人名称在建设(装修)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2、证明建设(装修)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明建设工程(装修)施工合同;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3、证明建设(装修)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工程预、决算报告等;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2种观点: 面对装修污染的损害,业主知道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何在主张权利的时候组织证据,以及平时要如何搜集保护证据材料,这都是我们所不熟悉的。众所周知,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不管业主在现实中受到了什么样的损害,在法庭上必须得提出证据来证明这种损害,如果没有可信的证据,那么就难以让他人相信,自然更无法得到法庭的支持。因此,举证就意味着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保障。(1)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书面合同的效力不仅仅是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合同关系以及合同的内容。一旦发生争议,在诉讼或仲裁中我们可依据书面的合同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而是仅仅口头约定内容,当然也构成合同关系,即所谓的口头合同。但是口头合同因为内容难以举证,所以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所以说签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业主必须通过装修合同认清自己的权利,不要把属于自己的权利白白放弃了,这样如果发生纠纷可能解决起来非常困难,达不到自己的预期效果。(2)主张违约责任,如何保留证据。合同的内容是装修的核心,是业主向装修公司主张权利的基础。一旦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的约定,我们在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违约的时候,还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首先,合同就是基本依据。合同包括装修合同、双方的补充协议、工程预算书、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其次,业主要证明对方违约的内容。比如使用的建材与合同约定的不同、施工的工期拖延、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等。对这些有的需要现场的照片,有的则需要文字材料来证明。如果要证明装修污染,我们可能还需要请相关质量检验部门对现场进行检测,出具相应的质检报告。同时还要保护好装修现场以便于在诉讼阶段法院调查取证和进行委托鉴定。(3)主张侵权责任,如何保留证据。对于装修污染来说,如果对居住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较大伤害,消费者会向装修方要求损害赔偿。此时业主是以对方侵权为由主张权利,要求得到的赔偿可以包括物质上的与精神上的赔偿。以侵权为由要求赔偿与以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是不同的。首先,就装修污染来说,业主需要证明装修公司存在侵权行为。也就是说,业主需要证明装修公司使用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并因此造成了侵害人体的污染。最直接的证据是该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或者环境检测部门对居室进行环境检测报告;其次,还需要证明业主自身确实受到了损害以及损害的实际数额;最后,业主需要证明在对方的侵权行为与业主的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业主受到的损害确是因为对方的侵权引起的。业主可以通过医疗诊断来证明其受到的身体上的伤害,而相关的医疗凭证、发票则可以用来证明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另外,因为装修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使得整个装修工程无法再继续使用,所以业主为装修支出的全部费用也成了实际损失,这些需要在装修过程中取得的付款收据、购买材料的收据来证明损失的数额。由此可见,维护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勇气与精力,还需要平时对证据的收集与保护。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维权才能取得最好的结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装修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社区法人登记证等登记材料;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备忘录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等;三、证明施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如工程预算、决算报告等;2、支付工程款的支付凭证;3、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当事人共同确认工程量和质量的证据。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和清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1种观点: 四川装修纠纷怎么样找证据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第2种观点: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装修纠纷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举证: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当事人名称在建设(装修)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2、证明建设(装修)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明建设工程(装修)施工合同;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3、证明建设(装修)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工程预、决算报告等;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3种观点: 四川装修纠纷该怎么样状告对方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